辞 呈
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:
我因工作岗位变动,现请求辞去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在我任职期间,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。对此,我表示衷心的感谢!
请辞人:陈红桃
2026年7月6日
吉安市青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接受陈红桃辞去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
(2026年7月10日吉安市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)
吉安市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:接受陈红桃辞去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的请求,并报吉安市青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。